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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歐洲領袖終於邁出了歷史性的一步,在貨幣同盟的基礎上,尋求建立財政同盟。

    1210日,歐元區十七國及另外九個歐盟成員國領袖,於布魯塞爾簽署財政公約,在“法律執行的框架下”,增強財政紀律,籍此消弭歐洲的債務危機,振奮市場信心。

    此次峰會的幾項主要安排如下:

    1)各國政府承諾平衡財政預算,每年結構性財政赤字不得超過GDP0.5%

    2)一旦某國財政赤字突破3%的紅線,政府將被“自動罰款”。3)歐盟嚴格監督和評估財政紀律的執行情況,歐洲法庭也擁有強制執法權。

    4)歐洲穩定機制(ESM)提早至2012年中成型,運用5000億歐元穩定市場。5)十天內確認各國央行向IMF提供最多2000億的雙邊貸款,由IMF負責歐債援救。6)放棄PSI“自願減債”做法,對民間債權人的要求按IMF原則辦事。

   

    德國總理默克爾稱此計劃為“邁向穩定同盟的突破性一步”。法國總理更直言,歐洲以堅實、全面的措施,向世界表明了解決危機的意願和能力。這是歐洲領袖一年中第四次,對歐債危機做出緊急救援行動,每一次不是“決定性的”便是“最終的”方案,每一次都以失敗收場,迎來更大的危機。筆者相信,這一次也不例外。

    公平而論,這次歐債解決方案,與過去的“頭痛醫頭、腳痛醫腳”有所不同。領袖們試圖通過財政同盟,解決貨幣一統與財政分散之間的結構性錯位,並在憲法框架下將其固定。這種錯位,在過去曾經帶來了成員國“吃免費午餐”的心態,導致南歐國家債務暴漲,最終失控釀成危機。

    然而,財政同盟不僅僅是財政紀律和懲罰制度,更必須包括財政收入的跨國再分配。這一點在方案中根本沒有提及。歐洲各國的經濟競爭力不同,增長速度不同,稅率與徵稅效率不同。同時各國的福利水準、基建開支不同,經濟周期也不同,自然財政狀況一定不同。如果弱國無法通過匯率來調整經濟動力,長此以往必然會產生結構性財政赤字。解決方案:要么允許匯率調節,要么強國補貼弱國。

    當年美國曾有十三個州,各有各的政府、財政與貨幣。當國家統一後,財長傑佛遜便安排了資金調(payment transfer),經濟強州紐約通過聯邦政府在資金上補貼弱州卡里蘭納。唯有如此,貨幣統一與財政統一才能長期維持,經濟平衡才能長期維持。美國是聯邦國家,聯邦政府有能力、有義務、有權威在各州之間做出必要的資金調配。

   可是歐洲是邦聯,歐盟無權在資金上跨國調動,而各國政治家是由本國選民選出,對本國納稅人和稅金負責。歐元區的長期穩定與均衡,不能缺少資金的必要調配,不然經濟一統不過是空談。目前歐洲領袖所謀求的財政一統(其實只是財政紀律),根本沒有涉及政治 上的一統,資金上的互通有無,也無意將歐盟或歐元區提升為聯邦時的主權架構。

    其它救援計劃細節,就更禁不起推敲了。EFSF是暫時性的安排,於是這次推出ESM作為永久性市場干預機制。可是如果4400億歐元的EFSF解不了重債國集資成本高企的難題,5000億的ESM也無能為力。法國生怕因直接干預市場而主權評級遭到降級,於是各國出資2000億請IMF充當槍手,但是這種掩耳盜鈴的把戲怎麼能瞞得過世人呢?

    除此之外,此項方案需要經過各國議會批准,這個過程中出現節外生枝的可能性不小。至於之後的執行,更是未知數。其實歐元區早就有懲罰條款,只是無人去執行而已。

    歐洲央行推出一系列非常規措施,向市場和銀行注入流動性。但是歐洲貨幣當局拒絕了直接、無限量地、無條件地買入歐豬債,將債務貨幣化。擺明只救銀行,不救國債。央行為銀行提供流動性,是順理成章的。為揮霍無度的政府買單,則只會鼓勵其不當行為,最終導致貨幣發行失控和通貨膨脹。歐洲央行的拒絕,在筆者看來符合經濟學原理和監管準則。可是沒有歐洲央行的鼎力配合,歐洲領袖連穩定今後幾個月的債市都做不到,遑論重建財政機制,有序地化解歐債危機。

    歐洲提出財政一體化,是一個進步,不過實現此目標的步驟似乎不甚明確。筆者並未看到清晰的歐洲走出危機的路線圖,也未看到歐洲銀行與債務危機之間劃出防火牆,更未看到如何修復歐元機制中政治與經濟利益錯位的先天性缺陷。歐洲重陷危機,只是時間的問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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